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是怎么规定的?
我家里有老人需要赡养,听说在个税申报时有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这一项,但是不太清楚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比如扣除标准是多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之类的,希望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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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赡养老人负担而出台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它允许纳税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将赡养老人的相关支出进行扣除,从而减少应缴纳的税款。 在扣除主体方面,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扣除标准上,分为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两种情况。如果纳税人为独生子女,则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若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则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分摊方式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对于被赡养人的定义,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留存资料方面,纳税人需要留存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备查。此外,虽然目前并不需要纳税人提供赡养老人的相关证明材料,但纳税人应该留存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事后核查。 依据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该办法对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做出了详细的规定,纳税人应该按照规定准确填报相关信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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