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口头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和我爱人之前口头约定了各自财产的归属,比如我的工资我自己支配,她的工资用于家庭日常开销等。现在因为一些事情产生了分歧,不知道之前的口头约定有没有法律效力,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这种口头约定到底有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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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夫妻财产口头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夫妻财产约定这个概念。夫妻财产约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对婚前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清偿等事项作出的约定。这种约定是夫妻双方意思自治的体现,能够更好地满足夫妻在财产方面的个性化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从法律条文可以看出,法律倡导夫妻财产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这是因为书面形式具有明确性和稳定性,能够清晰地记录双方的约定内容,在发生争议时也更容易举证。而口头约定虽然在理论上也是一种意思表示,但它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由于缺乏书面证据,一旦双方对约定内容产生争议,很难证明口头约定的具体内容,法院也难以认定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夫妻财产口头约定都绝对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夫妻双方对口头约定的内容没有争议,并且能够提供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聊天记录、录音等)来证明该约定的存在和具体内容,那么在一定程度上,该口头约定也可能会被法院认可。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并且证明难度较大。 综上所述,夫妻财产口头约定在实践中存在较大的风险,为了更好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建议夫妻双方在进行财产约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最好对该书面约定进行公证。这样可以使约定更加具有公信力和确定性,在发生争议时也能为双方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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