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离世后财产该如何继承?
我爱人离世了,我们有一些共同财产和他的个人财产,我不太清楚这些财产该怎么继承。我们还有孩子和双方的父母,不知道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继承顺序和份额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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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配偶离世后,财产继承是一个需要遵循法律规定来处理的问题。首先要明确的是,需要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离世配偶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配偶一方离世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先将其中一半划分出来归在世的配偶所有,剩下的一半才是离世配偶的遗产。 而离世配偶的个人财产则全部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对于遗产的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如果离世配偶生前留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遗嘱可以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要是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有明确的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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