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配偶一方担保之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我老公给别人做了担保,现在对方还不上钱,债主找上门来让我们一起还钱。我就想知道,他这种担保产生的债务,算我们夫妻的共同债务,还是他的个人债务啊?我要不要一起承担这个债务呢?
展开 view-more
  • #担保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配偶一方担保之债究竟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定义。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而个人债务则是仅由一方以个人名义承担,与家庭共同生活等无关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对夫妻共同债务做出了明确规定。该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配偶一方的担保之债,司法实践中通常倾向于认定为个人债务。这是因为担保行为往往是基于担保人个人的信用和意愿,并非直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而且,担保行为一般不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这一条件。 比如,丈夫为朋友的商业贷款提供担保,这一担保行为并没有直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没有得到妻子的共同意思表示,所以这种担保之债通常被认定为丈夫的个人债务。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担保行为实际上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另一方对担保行为进行了事后追认,那么该担保之债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妻子知晓丈夫的担保行为并表示支持,或者担保所获利益用于了家庭共同生活,在这些情况下,担保之债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综上所述,配偶一方的担保之债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判断时,需要综合考虑债务的形成原因、是否有共同意思表示以及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多方面因素。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