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我在公司工作一段时间后,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听说这种情况公司应该给我经济补偿金,但是我不知道具体的标准是怎样的。我想了解一下,在不同情形下,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
展开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比如,小李在某公司工作了3年,他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公司应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金就是3×5000 = 15000元。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例如,小张在公司工作了10个月,那么就按照一年来计算经济补偿金。若他的月平均工资是6000元,公司就要支付给他6000元的经济补偿金。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小王在公司只工作了3个月,他的月平均工资是4000元,此时公司应支付给他4000×0.5 = 2000元的经济补偿金。 此外,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假设某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3000元,其3倍就是9000元。小赵月工资是12000元,高于这个标准,那么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就按照9000元来计算,且支付年限最多不超过12年。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