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辞退的标准是什么?
我是一名公务员,最近工作上有些状况,担心会被辞退。想了解下,在咱们国家,公务员被辞退的标准到底是怎样规定的呢?哪些情况会被辞退,我也好心里有个底,避免踩到‘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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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辞退标准,指的是国家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一定情形下解除与公务员任用关系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明确规定了公务员予以辞退的情形。首先,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公务员会被辞退。年度考核是对公务员一年工作表现的综合评价,如果连续两年都不达标,说明其可能无法胜任工作。例如,某公务员在工作中多次出现重大失误,导致工作无法按时完成,连续两年考核都被评为不称职,那么就符合辞退标准。 其次,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也会被辞退。有些公务员可能因为自身能力不足等原因不能胜任当前岗位,如果组织为其安排其他合适的岗位,而本人拒不接受,这种情况下单位可以将其辞退。比如一名专业技术型公务员,因技术更新换代无法胜任现有工作,单位为其提供行政类岗位,但他拒绝接受新安排。 第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公务员会面临辞退。当机关进行机构改革等情况时,会对人员进行合理调配,如果公务员拒绝配合,单位可以辞退。比如某机关因合并需要部分人员转岗,有公务员不接受合理的转岗安排。 第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会被辞退。这主要针对那些违反纪律但情节又未达到开除程度的情况。例如公务员经常无故旷工、迟到早退,经过多次教育仍不改正。 最后,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会被辞退。这是对公务员工作纪律的基本要求,如果频繁旷工、逾期不归,会严重影响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比如某公务员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连续旷工二十天,单位就可以将其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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