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房被非法拆迁该如何维权?


当营业房遭遇非法拆迁时,我们有多种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明确非法拆迁是指在没有合法手续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进行的拆迁行为。比如拆迁方没有获得拆迁许可证,或者在未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就强制拆除房屋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如果您的营业房被非法拆迁,第一时间要做的就是收集证据。这包括拍摄拆迁现场的照片和视频,记录拆迁人员的特征、车辆信息等,保存与拆迁相关的文件、通知等。这些证据将对您后续的维权起到关键作用。 之后,您可以选择向当地政府或房屋征收部门反映情况。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您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的方式,要求政府部门对非法拆迁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另外,还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来维权。根据《行政复议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您可以向作出拆迁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撤销非法的拆迁决定,并给予相应的赔偿。 如果行政复议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拆迁行为的非法性以及您所遭受的损失,法院将根据法律和事实作出公正的判决。 对于营业房被非法拆迁造成的损失,您有权要求赔偿。赔偿范围包括房屋本身的价值、因拆迁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用、室内物品损失等。《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