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法首次不罚的标准是什么?
我开了个小公司,最近投放了一些广告,结果被人举报说可能违反了广告法。但这是我们第一次投放广告,也不是故意违规的。我想了解下广告法里首次不罚的标准是怎样的,要是符合标准,就不用受处罚了,心里很着急,希望能弄清楚。
展开


广告法首次不罚,也就是首次轻微违法不处罚,是指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于初次发生、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广告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这为广告法首次不罚提供了基础的法律依据。 具体到广告法领域,判断是否符合首次不罚标准,通常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首先是初次违法,即当事人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是第一次实施违反广告法的行为。比如,一家新成立的企业,在其首次投放广告时出现了一些小失误。 其次是危害后果轻微。这要结合多方面来判断,比如广告的传播范围,如果只是在很小的区域内传播,受众较少;还有对消费者的误导程度,如果只是一些不影响消费者实质决策的表述错误等。例如,广告中某个数据出现了小的偏差,但并不影响消费者对产品主要功能和质量的判断。 最后是及时改正。当事人在知道自己的广告存在违法行为后,要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比如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对错误内容进行修正等。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才有可能适用广告法首次不罚的规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