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非法行医够罪标准是什么?

我有个亲戚没医生执业资格就给人看病,我很担心他这行为会不会构成犯罪。我想知道在法律上,非法行医达到什么标准就会被认定为犯罪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详细的界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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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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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罪,指的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没有合法医生身份的人给他人看病治病,而且情况比较严重时,就可能构成这个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那么,什么情况属于“情节严重”呢?2016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第二条指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第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比如因为非法行医,让患者身体某个部位留下了轻度的残疾,或者某个器官、组织受到损伤,影响了正常的功能。 第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甲类传染病是比较严重的传染病,像鼠疫、霍乱等,如果非法行医导致这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的风险,就属于情节严重。 第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假药和劣药本身就对人体有害,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卫生材料和医疗器械,也会给患者带来很大的健康风险。 第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这说明行为人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大,所以也认定为情节严重。 第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由司法机关来判断。 另外,如果非法行医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或造成就诊人死亡,会有更严厉的处罚。《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四条分别对“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造成就诊人死亡”作出了规定。所以,非法行医不仅危害患者的生命健康,也会让行医者面临法律的制裁。大家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不要擅自开展医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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