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是否可以是公司?
我想把自己的房子租出去,有一家公司想租来当办公场地。我不太确定承租人能不能是公司,也不清楚和公司签租房合同跟和个人签有啥不一样,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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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承租人是可以为公司的。所谓承租人,指的是在租赁关系里,使用租赁物并支付租金的一方。公司作为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完全能够成为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这里并没有对承租人的主体资格作出限制,只要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都能成为承租人。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具备签订租赁合同的主体资格。 当公司作为承租人时,和个人作为承租人存在一些不同。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通常需要公司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而且,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租金一般是通过公司账户进行支付,相关的财务和税务处理也需按照公司的规定来执行。若出现违约等情况,承担责任的主体是公司,其责任承担方式与个人有所不同,是以公司的全部财产来承担责任。所以,在和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时,出租人要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信用等方面进行一定的考察,以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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