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8个月拘役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


“判8个月拘役缓刑一年”有着明确且严谨的法律含义。 首先来说缓刑这个概念,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 。简单讲,就是给犯罪情节相对轻、有悔罪表现等符合条件的罪犯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在监外考察一段时间。 回到“判8个月拘役缓刑一年”,意思就是法院判定你构成犯罪,要处以8个月拘役的刑罚,但不是马上执行,而是给你一年的缓刑考验期。在这一年里,你要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 《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也就是说,只要你在这一年的缓刑考验期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区矫正机构的各项要求,比如按时汇报自己的活动情况、未经允许不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没有再实施新的犯罪,也没有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没有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等,那么等一年的缓刑考验期结束后,原本判决的8个月拘役就不用再执行了。 可要是在这一年缓刑考验期内违反了相关规定,情况就不同了。依据《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要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所以在缓刑考验期内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