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警方是否需要逮捕肇事者?


在寻衅滋事案件中,警方是否需要逮捕肇事者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情形,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寻衅滋事。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对寻衅滋事罪作出了明确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而关于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所以,当警方在处理寻衅滋事案件时,如果有证据证明肇事者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符合上述应当逮捕的条件,那么警方就需要对肇事者进行逮捕。但如果情节较轻,不符合逮捕条件,警方可能会采取其他措施,比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总之,警方是否逮捕肇事者,要根据案件的具体证据和情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