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职留薪期限标准条文是什么?
我之前在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现在还在养伤没去上班。公司这边一直催我回去工作,但我感觉自己身体还没恢复好。我想了解下工伤停职留薪期限标准条文是怎样的,这样我心里也有数,能知道自己到底还能不能继续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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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停职留薪,简单来说,就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这段时间,在这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关于工伤停职留薪期限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职工能有最长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如果伤势很重或者有特殊情况,那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过确认之后,还能再延长不超过12个月。一旦职工被评定了伤残等级,就不能再按照停工留薪期来享受原待遇了,而是按照伤残等级的相关规定来享受待遇。要是停工留薪期满了但还需要治疗,那么还是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方面的待遇。 在实际操作中,停工留薪期的确定会结合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制定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等综合判断。所以,职工遇到工伤需要停工治疗时,要及时了解相关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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