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殴打后伤势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我被人打了,想去做伤势鉴定,但是不知道伤势鉴定是按照什么标准来的。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被人殴打后伤势鉴定的标准是怎样的,不同的伤势程度是如何界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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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被人殴打后的伤势鉴定标准主要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这个标准是为了给司法实践中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提供统一的规范和尺度。 伤势鉴定主要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三个等级。重伤是指机体完整性遭到严重破坏或功能严重障碍。重伤又分为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重伤一级是最为严重的情况,比如植物生存状态、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等;重伤二级相对重伤一级稍轻,例如头皮缺损面积累计75.0cm²以上、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等。 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同样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像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就属于轻伤一级;而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则属于轻伤二级。 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比如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眼部挫伤等都可能被鉴定为轻微伤。 在实际鉴定过程中,鉴定人会依据受伤当时的伤情、损伤与既往伤病的关系,以及临床治疗转归等因素,全面分析,综合评定。并且鉴定应当由具有专业资质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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