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中受理程序是什么样的?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而国家赔偿案件受理程序,就是在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申请后,赔偿义务机关对该申请进行处理的一系列流程。 首先是赔偿申请的提出。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这里的赔偿请求人就是觉得自己权益受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损害而要求赔偿的人,赔偿义务机关通常是实施了侵权行为的国家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规定,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三)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赔偿申请后,就要开始进行审查。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赔偿义务机关审查的内容包括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比如是否在规定的时效内提出,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等。 对于受理的条件,一般来说,赔偿请求人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且属于本机关管辖等。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如果赔偿义务机关决定受理,就会进入后续的处理程序。若决定不予受理,应当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理由。在整个受理程序中,赔偿请求人有权了解赔偿处理的进展情况,赔偿义务机关也有义务保障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整个国家赔偿案件受理程序是为了确保赔偿请求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受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权时能够获得应有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