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继子女的亲生子女是否可以代位继承?

我继父之前有个孩子,我继父前不久去世了,继父的孩子也先于继父离世。现在涉及到遗产继承,我就想了解下,继父孩子的亲生子女能不能代位继承继父的遗产啊,这在法律上是咋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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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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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简单来说,就是本来应该由子女继承遗产,但子女先去世了,就由子女的孩子来代替继承。 关于继子女的亲生子女是否可以代位继承,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要明确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那么继子女就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在这种情况下,若继子女先于继父母死亡,继子女的亲生子女是可以代位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的。因为此时继子女等同于法律意义上的子女,其亲生子女作为直系晚辈血亲,符合代位继承的条件。 然而,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那么继子女就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这种情况下,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就不能代位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因为代位继承是基于继承人有继承权的前提下才发生的。例如,继子女在成年后才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双方没有在生活等方面形成相互扶养的事实,就不能认定为有扶养关系。 综上所述,继子女的亲生子女能否代位继承,关键在于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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