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做伤情鉴定有哪些步骤?


在车祸中进行伤情鉴定,对于确定事故责任和赔偿金额至关重要。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车祸做伤情鉴定的步骤: 首先是委托鉴定。这是整个流程的起始点,一般有两种委托方式。一种是事故双方自行协商委托鉴定机构,这种方式相对灵活,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另一种是通过法院委托鉴定,当双方对自行委托的鉴定结果存在争议或者需要走法律程序时,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提出,并预交鉴定费用。逾期不提出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的,视为放弃申请。 接着是准备材料。为了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需要准备一系列相关材料。这些材料通常包括入院记录,它详细记录了伤者入院时的身体状况和初步诊断情况;出院记录,包含了伤者在医院治疗期间的病情变化、治疗过程和出院时的身体状况;病历本,是医生对伤者病情诊断、治疗的详细记录;疾病诊断证明书,明确了伤者所患疾病的名称和诊断结果;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等影像学资料,这些资料能够直观地反映伤者身体内部的损伤情况。此外,如果是交通事故,还需要交通事故认定书,它明确了事故的责任划分,对于鉴定也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然后是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伤者需要在约定的时间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选定的鉴定机构。鉴定过程中,鉴定人员会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对伤者的身体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他们会查看伤者的病历资料、影像学片子,对伤者进行身体检查,包括测量伤口大小、关节活动度等,以确定伤者的损伤程度。 最后是领取鉴定报告。鉴定机构在完成鉴定后,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鉴定报告。鉴定报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它详细说明了伤者的伤情鉴定结果,包括损伤程度、伤残等级等信息。这个报告将作为后续事故处理和赔偿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