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存合同和租赁合同有什么区别?
我最近打算和别人签合同,不确定该签储存合同还是租赁合同。我不太清楚这两种合同到底有啥不一样,比如在权利义务、适用场景这些方面。我就想了解下它们之间具体的区别,好做出合适的选择。
展开


储存合同和租赁合同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合同,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从合同的定义来看,储存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简单来说,就是一方把物品交给另一方保管,并且支付保管费用。而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也就是一方把物品交给另一方使用,使用的一方支付使用费用。 在合同的标的物方面,储存合同的标的物通常是动产,比如货物、商品等。这些动产被交付给保管人进行储存保管。而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像车辆、设备等动产,以及房屋、土地等不动产都可以作为租赁的对象。 从合同的目的来讲,储存合同的主要目的是对仓储物进行保管。保管人要按照合同约定妥善保管仓储物,保证其数量和质量不受损失。而租赁合同的目的是让承租人获得租赁物的使用权和收益权。承租人可以在约定的期限内使用租赁物并从中获取利益。 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上,储存合同中,保管人有验收、妥善保管、危险通知等义务;存货人有交付仓储物、说明物品情况、支付仓储费等义务。而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有交付租赁物、维修租赁物等义务;承租人有合理使用租赁物、支付租金、返还租赁物等义务。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储存合同和租赁合同都有专门的规定。其中,第九百零四条至第九百一十五条是关于储存合同的规定,第七百零三条至第七百三十四条是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这些法律条文详细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合同的履行和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