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为的行为主体是什么?
我在处理一些民事事务的时候,不太清楚到底哪些人或者组织能作为民事行为的主体。比如我和朋友合伙做生意,我们俩是不是就是民事行为主体?还是说只有企业之类的才行?我想了解一下民事行为主体具体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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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为的行为主体,通俗来讲,就是能够参与民事活动,并且在其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或者组织。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民事行为主体主要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首先是自然人,也就是我们每一个个体。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了这一点。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年龄和精神状态分为三种情况。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像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还有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其次是法人,它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又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营利法人是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比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非营利法人是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像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等;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最后是非法人组织,它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例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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