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罪的犯罪主体都有哪些人?


渎职罪,简单来说,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做出违法乱纪的行为,或者玩忽职守,从而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下面详细介绍一下渎职罪的犯罪主体。 首先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是最常见的渎职罪犯罪主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等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比如公安局的警察、法院的法官、政府部门的公务员等。他们代表国家行使权力,有责任和义务依法履行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罪,主要针对的就是这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例如,警察在执行任务时,故意包庇犯罪嫌疑人,这就可能构成渎职罪。 其次,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有些组织虽然不是国家机关,但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也拥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职权。在这些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如果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同样可能构成渎职罪。比如一些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它们在某些领域代行国家行政管理权,其工作人员如果在工作中渎职,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再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有时候,国家机关会将一部分职权委托给其他组织来行使。在这些受委托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也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如果他们渎职,也会按照渎职罪来处理。 最后,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有些人员虽然没有正式的国家机关编制,但他们在国家机关中实际从事公务活动。他们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果出现渎职行为,同样要承担渎职罪的法律责任。 总之,渎职罪的犯罪主体主要围绕着行使国家公权力、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确保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无论是哪种主体,只要实施了渎职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