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起诉公司但公司没财产怎么办?

我起诉了一家公司,要求其偿还欠款。现在法院判决我胜诉了,可执行的时候发现这家公司根本没什么财产,没办法还钱给我。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怎样才能拿到属于我的钱呢?
展开 view-more
  • #公司执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起诉公司且获得胜诉判决后,却发现公司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这确实会让债权人感到困扰,但仍有一些途径可以尝试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执行不能”的概念。所谓“执行不能”,指的是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穷尽一切执行措施,依然无法找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虽有财产但无法处置,从而导致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债权人的权利就此消灭,一旦发现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一条,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其次,我们可以考虑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公司股东存在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形,债权人可以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在其未缴纳出资、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例如,甲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股东张三应出资50万元,但实际只出资了20万元,那么在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时,张三就可能需要在未出资的30万元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再者,我们还可以关注公司是否存在人格混同的情况。公司人格混同是指公司与股东之间或者公司与其他公司之间,在财产、业务、人员等方面出现混同,导致公司丧失独立的法人人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公司存在人格混同的情况,就可以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我们也可以申请公司破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当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通过破产程序,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全面清算和分配,债权人有可能获得一定的清偿。 最后,债权人在整个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主动提供公司的财产线索。同时,要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股东的动态,以便在发现新的财产线索或符合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等条件时,及时向法院申请采取相应措施,最大程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