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第三者转账是否可以只起诉被告?
我发现配偶向第三者转了不少钱,我想通过法律途径把钱追回来。但我不太想把第三者牵扯进来,只想起诉配偶,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这样操作,我就想了解下向第三者转账这种情况能不能只起诉被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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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向第三者转账的情形下,是否可以只起诉被告(通常指转账方),需要从法律原理和具体规定来分析。 从法律关系角度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共同共有。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这种赠与行为侵犯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在这种情况下,未同意转账的一方是有权利要求返还财产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向第三者转账,明显违反了此规定。 关于能否只起诉被告,从诉讼主体和法律规定来看,是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只要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就可以提起诉讼。只起诉被告,也就是只起诉擅自转账的配偶,符合上述起诉条件。因为在这种案件中,未同意转账的一方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擅自转账的配偶是明确的被告,要求返还被擅自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具体的诉讼请求,转账的事实就是理由,此类案件也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不过,在实际诉讼过程中,法院可能会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依职权追加第三者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以便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和作出公正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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