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是否能够获得保险赔偿?
我给自己买了份保险,最近生活压力太大,有了自杀的念头,但又担心自杀后家人拿不到保险赔偿。我想知道在法律层面,自杀到底能不能得到保险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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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自杀是否可以得到保险赔偿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来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这一规定其实是为了防止有人恶意自杀来骗取保险金。 简单来说,如果是在保险合同成立或者效力恢复的两年之内自杀,保险公司一般是不赔的。不过有个特殊情况,就是当被保险人自杀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因为精神疾病等原因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还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而当保险合同成立或者效力恢复超过两年之后,被保险人自杀,保险公司通常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这是因为经过了两年的时间,通常可以排除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就有自杀骗保的意图。 需要强调的是,不同的保险合同可能会有不同的条款约定。有些保险合同可能会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或者限制自杀赔偿的条件。所以,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了解其中关于自杀赔偿的具体规定。这样才能清楚自己在不同情况下是否能获得保险赔偿。总之,自杀是否能得到保险赔偿不是一概而论的,要结合法律规定和具体的保险合同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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