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起诉离婚对方坚决不离婚该怎么办理?

我向法院起诉离婚了,可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我实在和对方过不下去了,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继续办理离婚,要走哪些流程,怎样才能让法院判决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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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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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起诉离婚时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这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起诉离婚的基本概念,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作为起诉方,你需要向法院提供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比如,如果对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你可以提供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受伤的照片等;若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可提供相关的警方处理记录或者社区证明等。 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会进行调解。调解可能会贯穿整个诉讼过程,这是法院为了尽力挽救可能还有修复余地的婚姻关系。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你提供的证据以及双方在法庭上的陈述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法院认为感情尚未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 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就无法离婚了。如果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并且在这六个月期间,若能收集到更多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或者双方又分居满一年,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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