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人刑事拘留三十天会提前放人吗?
我有个亲戚被刑事拘留了,说是要三十天。我心里特别着急,也不清楚这法律程序是咋回事。就想问问,在这三十天的刑事拘留期间,有没有可能提前把人放出来呢?是得满足啥条件才能提前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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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关于刑事拘留三十天是否会提前放人,答案是有可能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在刑事拘留期间,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释放被拘留的人,并发给释放证明。 此外,如果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的人不需要逮捕,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的,也会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同时,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这也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会被提前从羁押状态中释放出来。 不过,提前释放需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条件来进行,并非随意决定。家属可以及时与办案机关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和嫌疑人的情况,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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