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结伴游泳突发疾病死亡,游伴不救是否需要担责?

我和朋友一起去游泳,结果他突然疾病发作,当时我因为害怕没敢去救他,后来他不幸去世了。现在他家属觉得我应该负责,我心里很慌,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这种情况下我到底需不需要担责呢?
展开 view-more
  • #游泳救助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结伴游泳突发疾病死亡,游伴不救是否担责这个问题时,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法律上的“先行行为”概念。先行行为是指行为人实施了某种行为而使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处于危险状态,行为人负有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危险或防止结果发生的特定义务。在结伴游泳的场景中,如果一方邀请另一方去游泳,或者在游泳过程中对对方有一定的照顾承诺等行为,可能就构成了先行行为。比如,A主动邀请B去游泳,并且说会照顾B的安全,那么A就因为这个邀请和承诺行为,在法律上可能产生了对B的一定照顾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如果游伴在有能力救助且有救助义务的情况下,故意不救助或者因为疏忽大意没有救助,导致突发疾病的同伴死亡,那么就可能构成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游伴会游泳且身体状况良好,看到同伴发病在水中挣扎却因为害怕而没有采取任何救助措施,这可能就存在过错。 然而,如果游伴本身不具备救助能力,比如不会游泳,或者虽然会游泳但自身身体状况不佳无法实施救助,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要求游伴承担责任是不合理的。而且,如果双方只是普通的结伴游泳,没有形成特定的救助义务关系,游伴对同伴的突发疾病也没有过错,那么通常是不需要担责的。比如,两人只是偶然一起去游泳,没有任何一方对另一方有特殊的承诺或约定,同伴突发疾病是由于自身健康原因导致,游伴在第一时间呼喊了救援等,这种情况下游伴一般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结伴游泳突发疾病死亡,游伴不救是否担责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游伴是否有先行行为产生的救助义务、游伴是否具备救助能力以及游伴在事件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来判断。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