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招收退伍军人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招收退伍军人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鼓励企业吸纳退伍军人就业而出台的一项重要举措。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4号)规定,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比如在一些地区,可能会按照每人每年9000元的标准来执行。 这里面涉及几个关键概念,给你解释一下。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增值部分需要缴纳的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主要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则是为了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而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要享受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是企业要与退伍军人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且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才能从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当月起开始享受优惠。二是企业要按照规定进行申报。企业需将以下资料留存备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表;企业与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