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违法行为涉及犯罪的应移交给谁?


当税收违法行为涉及犯罪时,通常应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下面为你详细解释这一规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税收违法行为。税收违法行为是指纳税主体和征税主体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当这类违法行为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触犯了刑法规定的犯罪标准时,就不再仅仅是税务行政处理的范畴,而是需要进入刑事司法程序。 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税务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根据刑法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等规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依照本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 税务机关在发现税收违法行为可能涉及犯罪后,应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在调查过程中,要收集能够证明违法行为存在以及达到犯罪标准的证据。证据收集完成后,税务机关需要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连同案件材料一并移送同级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在接到税务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立案侦查;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不予立案,并将不立案的理由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税务机关。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税务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进一步强调了税务机关在税收违法行为涉及犯罪时的移交义务,以及对不履行移交义务的责任追究。 总之,税收违法行为涉及犯罪时,税务机关有责任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以确保犯罪行为得到应有的刑事制裁,维护税收征管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