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是怎样的?

我是一家小公司的负责人,最近收到了税务稽查通知,心里特别没底。想了解下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到底是怎样的,稽查人员是按什么步骤查账的,我们公司在这个过程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能不能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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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稽查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是指导税务机关开展稽查工作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它明确了税务稽查工作从选案到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要求和规范,确保税务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进行。 选案环节是税务稽查的起始点。税务机关会通过多种方式确定稽查对象,比如采用计算机选案分析系统进行筛选,也会根据公民举报、有关部门转办、上级交办、情报交换等途径获取案源。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规定,选案部门对案源信息采取计算机分析、人工分析、人机结合分析等方法进行筛选,发现有税收违法嫌疑的,应当确定为待查对象。 检查环节是稽查人员对确定的稽查对象进行调查取证的过程。检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检查,向被查对象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在检查过程中,他们可以采取实地检查、调取账簿资料、询问、查询存款账户或者储蓄存款、异地协查等方法。检查人员调查取证时,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材料,所取得的证据应当真实,并与证明事项相关。例如,检查人员在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当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当经所属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30日内退还。 审理环节则是对检查部门移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数据是否准确,资料是否齐全;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适当,定性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拟定的处理、处罚建议是否适当等。审理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同意《税务稽查报告》、补正《税务稽查报告》、不同意《税务稽查报告》等决定。对案情复杂的,稽查局应当集体审理;对案情重大的,稽查局应当依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报请所属税务局集体审理。 执行环节是将税务处理、处罚决定付诸实施。执行部门接到审理部门制作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税务文书后,应当依法及时将税务文书送达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未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稽查局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或者强制执行措施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稽查局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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