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税款的问题是否属于扩大审计范围?
我公司正在接受审计,审计方把缴纳税款的问题也纳入审计内容了。我不太明白,缴纳税款这事儿和我们原本商定的审计范围好像不太一样,这是不是意味着审计方扩大了审计范围啊?我就想搞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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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审计范围这个概念。审计范围简单来说,就是审计人员为了得出审计结论、实现审计目标而对被审计单位所涉及的经济活动以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的范围。一般在审计开始前,审计方和被审计方会通过审计业务约定书等方式明确审计的具体范围。 关于缴纳税款的问题是否属于扩大审计范围,这得看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审计机关有权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如果缴纳税款的情况与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密切相关,那么将其纳入审计范围可能并不属于扩大审计范围。例如,若审计的是企业的财务报表审计,企业的纳税情况会影响到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像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净利润等财务指标。这种情况下,审计方对缴纳税款问题进行审查是合理的,是为了更全面、准确地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 然而,如果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明确限定了审计范围,且缴纳税款问题与约定的审计范围毫无关联,那么审计方将其纳入审计内容就可能属于扩大审计范围。比如约定的是对企业某一特定项目的成本核算进行审计,而缴纳税款问题与该项目成本核算没有直接联系,此时审计方涉及缴纳税款问题的审查就可能超出了约定范围。被审计方可以根据约定与审计方进行沟通,要求其按照约定的审计范围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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