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置房收税的标准是多少?

我家拆迁分了套安置房,现在要办相关手续,听说安置房也要收税,我不太清楚具体收税情况。想问问安置房收税是按什么标准来的,大概要收多少税呢?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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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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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简单来说就是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房收税涉及到多个税种,不同税种的征收情况和标准有所不同。 首先是契税。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不过,各地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优惠政策。对于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其次是增值税。如果安置房的业主将其进行转让,就可能涉及到增值税。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对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另外还有个人所得税。若安置房转让时产生增值收益,可能会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过,如果是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对于安置房的税收政策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具体的收税标准和优惠政策应以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为准。在办理安置房相关手续时,可以向当地的税务机关进行详细咨询,以确保准确了解自己应缴纳的税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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