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及附加核算方法是怎样的?


税费及附加,简单来说,是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它包含了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在核算时,需要依据不同的税种来确定计算方法。以消费税为例,它是对特定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的计算有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三种方法。从价定率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 = 销售额×比例税率;从量定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复合计税的应纳税额 = 销售额×比例税率 +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城市维护建设税,它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 消费税税额)×适用税率。适用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不同有所区别,市区为7%,县城、镇为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为1%,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中有明确规定。 教育费附加也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征依据,征收率为3%,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 消费税税额)×3%,其依据是相关教育费附加征收的规定。 对于资源税,根据应税产品的不同,有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方式。从价计征应纳税额 = 销售额×适用税率;从量计征应纳税额 = 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房产税方面,从价计征的,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乘以适用税额标准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对此有规定。车船税则根据不同类型的车船,按照规定的年基准税额来计算,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印花税根据不同的税目,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企业在核算税费及附加时,需要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设置“税金及附加”科目进行核算。在确认相关税费时,借记“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XX税”等科目;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XX税”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