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需要交什么税?


行政事业单位在我国的经济活动中也可能涉及纳税义务,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可能涉及缴纳的税种。 首先是增值税。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当行政事业单位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等应税行为时,就需要缴纳增值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相关营改增政策,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税率或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例如,行政事业单位将闲置的房屋对外出租,就属于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应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其次是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虽然行政事业单位一般不以盈利为目的,但如果其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也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应税收入,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比如,行政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活动取得的收入,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另外,可能还涉及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如果行政事业单位拥有房产,并且房产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等,就需要缴纳房产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自用房产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 - 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出租房产按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税率为12%。 还有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当行政事业单位在经济活动中签订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等应税凭证时,需要缴纳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不同的应税凭证适用不同的税率。例如,签订的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事业单位也有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和免税项目。例如,财政拨款等属于不征税收入;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具体的纳税情况还需要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业务活动和相关税收政策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