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我在一家行政事业单位工作,最近财务在处理税务相关事务时,对于是否要缴纳印花税不太确定。我们单位有一些经济活动,比如签订了办公用品采购合同等,不知道这些情况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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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它就像是国家为了对经济交易进行一定管理和规范,而让参与交易的人交的一种‘小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这里的单位,并没有排除行政事业单位。也就是说,如果行政事业单位发生了印花税应税行为,就需要缴纳印花税。 应税凭证包括合同(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等。例如,如果行政事业单位签订了符合印花税征税范围的合同,像上述提到的办公用品采购合同,按照规定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的印花税通常是按照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来计算缴纳。 不过,也有一些情况是免征印花税的。比如特定的公益合同、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等。行政事业单位如果涉及到这些免税情形,就不用缴纳印花税。所以,行政事业单位是否缴纳印花税,关键在于是否发生了应税行为以及是否符合免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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