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的工伤赔付标准是怎样的?

我是个临时工,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想了解下我这种临时工的工伤赔付标准到底是怎样的,不知道和正式工有没有区别,具体是按照什么来进行赔付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法律层面,临时工与正式工在工伤认定和赔付方面遵循相同的原则。所谓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对于临时工而言,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在工作中受伤就应享受工伤待遇。


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其次,在确定为工伤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最后,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有不同的赔付标准。例如,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工伤赔偿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总之,临时工在遭遇工伤后,要及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

职业禁忌症调岗时降低工资是否合法?

我在工作中被查出有职业禁忌症,公司现在要给我调岗,还说要降工资。我不太明白这合不合理,毕竟我也是为了工作才这样。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这种因为职业禁忌症调岗后降工资的做法到底合法不合法,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买房子交了定金不想买了能退款吗

我前段时间看中了一套房子,就交了定金。但后来因为一些个人原因,不想买这套房子了。现在特别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交的定金还能不能退回来呀?很担心定金就这么打水漂了,想了解具体该怎么做才能尽量争取退款。

间隔一个月再次住院同一医院同一科室是否需要开具转诊证明?

我之前在一家医院住过院,现在距离上次出院刚好一个月,又要在同一家医院同一科室住院。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需不需要开具转诊证明,担心不开的话影响报销,开的话又不知道怎么操作,想问问这种情况到底要不要开转诊证明呢?

在斑马线上撞人会怎么处罚?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在斑马线上撞到人了,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我想了解一下法律对于在斑马线上撞人的具体规定,是罚款、扣分,还是会涉及更严重的刑事处罚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解答一下。

路怒故意冲撞他人车辆会怎么判刑?

我开车时和另一辆车发生了点小摩擦,对方司机情绪很激动,故意开车冲撞我的车。我想知道这种路怒故意冲撞的行为在法律上会怎么判,我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欠钱不还又没有证据,找法律咨询公司有用吗?

别人欠我钱不还,我又没有什么证据能证明这事儿。我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找法律咨询公司有没有用呢?他们能不能帮我解决这个欠款难题,比如指导我收集证据或者给我一些有效的追款办法。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房产证原件还是复印件?

我打算开个小店,去办理营业执照时工作人员没说清楚要房产证原件还是复印件。我这房产证挺重要的,怕原件给出去有风险,所以想问问到底是要原件还是复印件啊,有没有什么法律规定呢?

申请进京证时同行人员需要填写吗?

我打算开车进京,准备申请进京证,但是不太清楚在申请过程中需不需要填写同行人员的信息。要是填错或者没填会不会影响进京,所以想问问申请进京证的时候同行人员到底需不需要填呢?

本人断交两年城乡居民医保该如何补交?

我之前交了几年城乡居民医保,但是中间断交了两年。现在想重新开始交,也想把这断交的两年补上,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是去医保局办理,还是可以在网上操作?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吗?

经侦大队拘留人是否可以保释?

我朋友被经侦大队拘留了,我特别担心他。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保释他出来,保释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又要走哪些程序呢?我对这方面完全不懂,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退休金和退休工资是一回事吗?

我不太清楚退休金和退休工资到底是不是一样的。我马上要退休了,有人说领退休金,有人说领退休工资,我就想弄明白这俩到底是不是一回事,在法律上有啥区别不,以后领钱会不会有影响。

捡到身份证后怎样找到失主?

我今天在路上捡到了一张身份证,想把它还给失主,可我不知道该通过什么方法才能联系上对方。直接在大街上问感觉也不现实,我又怕随便把身份证信息公布出去会侵犯人家隐私,想问问大家有没有合法又靠谱的办法能找到失主。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怎样规定的?

我在一家企业上班,每月工资也不低,但感觉扣除的养老保险费用有点多。我想了解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怎么定的,依据是什么,是不是工资越高缴费基数就一定越高呢?这样我的缴费基数是不是合理的,想弄清楚这些问题。

社保停了医保怎么继续交?

我之前社保一直正常缴纳,现在因为换工作社保停了,但我担心医保断了之后影响看病报销。我想了解下,在社保停了的情况下,医保要怎么继续交呢?有哪些方式和具体流程呢?

一个人最多可以有几个驾照?

我一直以为一个人只能有一个驾照,但是最近听朋友说好像可以有好几个。我有点疑惑,一个人到底最多能有几个驾照呢?是只能有一个,还是可以有多个不同类型的驾照呀?

如何申请撤销精神病史?

我之前被诊断有精神病史,但后来经过治疗和复查,已经完全恢复正常。现在这个病史给我生活和工作带来很多不便,比如别人异样眼光、工作机会受限等。我想了解下,具体该怎么申请撤销这个精神病史呢?

车贩子诈骗团伙是怎么判刑的?

我之前在一个车贩子那里买车,结果后来发现他们是个诈骗团伙,骗了我不少钱。我想了解下法律对于这种车贩子诈骗团伙是怎么判刑的,我的钱还能不能追回来,判罚标准跟诈骗金额有关吗?

同居期间强奸会判多少年?

我和对象同居了,前几天发生了一些不愉快,他强行和我发生了关系,我觉得这算强奸。我想知道在同居期间这种强奸行为在法律上会怎么判,判多少年呢?

银行老打骚扰电话该怎么投诉?

银行隔三岔五就给我打骚扰电话,推销各种业务,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正常生活了。我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进行投诉,通过什么途径能有效解决这个问题,让银行不再这么频繁地骚扰我。

行政诉讼受理事项包括哪些内容?

我跟行政机关有点纠纷,想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太清楚哪些事情法院会受理。比如我对行政机关的一个处罚决定不满,这算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事项吗?我想了解一下行政诉讼具体受理的事项范围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