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的期限是多少年?
我想了解一下法律上有期徒刑的期限规定。我身边有人可能涉及犯罪面临判刑,我很关心有期徒刑到底会判多久,是固定的还是有一个范围呢?希望能弄清楚具体的期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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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是一种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这里所说的“本法第五十条”是关于死缓变更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第六十九条”是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所以,一般情况下有期徒刑是六个月到十五年,但在死缓变更以及数罪并罚等特殊情况下,有期徒刑的期限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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