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中止劳务合同违约金是多少钱?

我和一家公司签了劳务合同,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想中止合同。合同里没明确说违约金的事儿,我也不知道这种情况下得赔多少钱。我很担心赔太多,影响我的经济状况,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中止劳务合同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一般得赔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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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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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中止劳务合同违约金的具体金额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劳务合同的概念。劳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在确定或不确定期间内,一方向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它与劳动合同不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调整;而劳务合同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范。 对于中止劳务合同违约金的数额,法律并没有统一的规定。通常情况下,违约金的数额由合同双方在签订劳务合同时自行协商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如果劳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或者计算方式,那么在一方中止合同时,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来支付违约金。例如,合同约定若一方提前中止合同,需支付对方合同总金额的 20%作为违约金,那么违约方就需要按照这个比例来支付。 然而,如果劳务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比如,因为违约方提前中止合同,导致守约方额外支出了招聘新人员的费用、耽误业务开展造成的利润损失等,这些都可以作为实际损失要求赔偿。 另外,即使合同约定了违约金,但如果违约金的数额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一般来说,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通常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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