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银行卡没使用构成什么罪?
我之前不小心偷拿了别人的银行卡,但是一直没敢用,现在心里很慌,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被认定成什么罪,会不会受到很严重的处罚,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展开


首先,单纯盗窃银行卡而未使用的行为,一般不能直接认定构成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而银行卡本身只是一种信用支付工具,它不是具有实际价值的财物。 不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也就是说,如果后续使用了盗窃来的银行卡,那么就会按照盗窃罪来处理。 如果仅仅盗窃了银行卡而未使用,虽然不构成盗窃罪,但可能会因侵犯他人财产权益等行为,根据具体情节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所以,即使没有使用盗窃来的银行卡,这种盗窃行为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