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肇事逃逸是怎么立案的?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和别人的车轻轻擦了一下,当时心里一慌就直接开走了。后来想想挺害怕的,不知道这种轻微肇事逃逸情况,警方是怎么立案处理的,想了解下立案的流程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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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肇事逃逸的立案涉及多个环节和依据,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确轻微肇事逃逸的定义。轻微肇事逃逸指的是在交通事故中,没有造成人员重伤、死亡,仅导致轻微财产损失,然而当事人却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 从立案的启动来看,一般是由受害人或者其他目击证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之后,会对案件进行初步的审查。如果经过审查,发现存在交通事故发生的事实,并且有证据表明有车辆逃逸的情况,同时这个事故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那么公安机关就会决定立案。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于轻微肇事逃逸案件,只要能证明事故发生且有逃逸行为,符合受理条件,就会进行立案。 立案之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展开调查工作。他们会通过现场勘查,寻找事故现场留下的各种痕迹、物证,比如车辆的碎片、刹车痕迹等;还会调取周边的监控录像,查找肇事车辆的行驶轨迹;同时,也会询问目击证人,了解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通过这些调查手段,来确定肇事车辆和逃逸者的身份。 总之,轻微肇事逃逸的立案是一个严谨的过程,需要有明确的事故事实和逃逸证据,同时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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