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后有了谅解书是否还会认定罪名?
我之前因为一时糊涂实施了盗窃行为,事后我很后悔,主动向被害人赔偿损失,对方也给我出了谅解书。我想知道有了这个谅解书,还会不会被认定盗窃罪名啊,心里一直很忐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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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即便盗窃后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书,通常还是会认定盗窃罪名的。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只要实施了符合上述规定的盗窃行为,就构成了盗窃罪的犯罪要件。 而谅解书是指被害人或其家属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司法机关从轻、减轻或免除对犯罪嫌疑人刑事处罚的书面文件。它是在犯罪行为已经发生之后,被害人表达其态度的一种方式。虽然谅解书在司法实践中是一个重要的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但它并不能改变犯罪行为已经发生的事实。也就是说,它不影响对犯罪嫌疑人罪名的认定。 比如张三盗窃了李四的财物,价值达到了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即便事后张三积极赔偿,李四出具了谅解书,张三的盗窃行为依然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会被认定为盗窃罪。不过,在量刑时,法院会考虑谅解书这一情节,可能会对张三从轻处罚。 所以,获得谅解书并不能使罪名不被认定,但可以在量刑上争取更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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