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三次起诉离婚是否需要分居证据?

我已经起诉过两次离婚了,但都没离成。现在打算第三次起诉离婚,听说分居证据对离婚判决有影响,可我不太清楚第三次起诉时是不是一定得有分居证据。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三次起诉离婚需不需要分居证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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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三次起诉离婚是否需要分居证据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离婚诉讼的基本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分居证据在离婚诉讼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当存在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情况,或者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时,法律明确规定应准予离婚。这里的分居证据能够有力地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到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的程度。 然而,三次起诉离婚并不意味着一定需要分居证据。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即使没有分居证据,但如果有其他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重婚、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况的证据,法院也可能会判决离婚。 不过,分居证据在一定程度上是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较为直观和有效的证据。在三次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如果能提供分居证据,特别是符合“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这一条件的证据,会对离婚判决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因为这种情况下,法律明确倾向于支持离婚诉求。 所以,三次起诉离婚不是绝对需要分居证据,但分居证据对于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促使法院判决离婚是有帮助的。在准备离婚诉讼时,应尽可能收集各种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状况的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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