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撤销之诉离婚会被受理吗?
我在处理一些涉及离婚相关的事务,对第三人撤销之诉这块不太明白。想知道要是以第三人撤销之诉针对离婚相关内容去起诉,法院会不会受理呀?就想详细了解下在什么情况下会受理,什么情况不会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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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撤销之诉离婚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是会被受理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第三人撤销之诉,它是指非因自身原因没有参加到他人之间的审判程序,针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生效裁决对其不利部分予以撤销的请求。简单说,就是有人因为不是自己的错没参与到别人打官司过程中,结果这个官司的生效判决对自己有不好影响,就可以提这个诉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启动第三人撤销之诉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因不能归责自己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二是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三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诉讼。 对于离婚案件而言,如果第三人想要撤销生效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中关于夫妻财产、债权债务部分的内容,必须首先证明该部分内容存在错误且该错误损害了第三人的民事权益。具体来讲,对于离婚之诉中所涉财产享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只要经法院审理认为离婚案件中所涉部分财产应属于第三人的,则就可以直接改变或撤销原判决、调解书中涉及第三人财产的部分内容,并告知当事人可就该部分争议另案起诉。然而对于离婚之诉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其要撤销生效离婚裁判文书中涉及财产、债权债务的内容则相对比较困难。需要强调的是,这里的第三人,必须是夫妻一方对其负有个人债务的第三人,比如夫妻一方个人的担保债务等。对夫妻共同债务享有权利的第三人无需启动第三人撤销之诉。 相关概念: 既判力:是指生效民事判决所裁判的诉讼标的对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所具有的强制性通用力。简单说就是这个判决生效后,就有了确定的效力,大家都得遵守。 形成之诉:是指原告通过判决设定、变更或消灭权利或者法律关系。比如第三人撤销之诉就是通过判决来改变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内容,属于形成之诉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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