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怎样才能划清婚内债务?


离婚后要划清婚内债务,首先得明确债务的性质,看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的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一起欠的债,或者一方欠的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签字贷款买房的债务,或者一方借钱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像买菜、交水电费等,都属于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那就由双方商量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成,就由法院来判决。 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就是完全是某一方自己的事儿,和另一方没关系的债务。像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一方背着另一半,自己借钱去投资做生意,而且收益也没用到家庭生活里,这就可能是个人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这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还是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为了划清债务,还可以注意以下几种情况:如果债权人与借债的夫妻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另一方能证明有这个约定,就不用还;第三人明知夫妻对财产有约定归各自所有,还借钱给一方,那另一方也不用共同偿还;在不涉及他人的离婚案件里,以个人名义借债的一方不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另一方就不承担责任;债权人起诉时,借债人的配偶能证明债务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不用承担责任;要是能证明一方借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同样不用共同偿还。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中,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