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的三个基本条件是什么?
我在做出口生意,听说符合条件能办理出口退税,但不清楚具体要求。想知道出口退税的三个基本条件到底是什么,满足这些条件我就可以申请退税,这对我生意资金流转很重要,所以希望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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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这是国家为了鼓励出口、增强商品的国际竞争力而实施的一项政策。 第一个基本条件是货物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这个条件很好理解,只有国家规定要征收这两种税的货物,才有可能在出口的时候退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这两类税种覆盖了众多商品,只有在其范围内的商品才有退税资格。 第二个基本条件是货物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比如,有些货物虽然也是企业生产并销售,但只是在国内市场流通,没有真正离开中国海关,那就不符合出口退税的这个条件。这一规定依据的是我国海关进出口管理的相关法规以及出口退税管理办法。 第三个基本条件是货物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企业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将出口货物的销售行为在财务账目上进行规范记录和核算。因为出口退税的计算和管理需要有准确的财务数据作为依据,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退税的准确性和公正性。这也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家税收征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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