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三个阶段是什么?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主要有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负责。在这个阶段,犯罪嫌疑人刚刚被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正在对案件进行侦查,收集相关证据。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和情节等,来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申请。如果同意,会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第二个阶段是审查起诉阶段,由人民检察院负责。此时公安机关已经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证据的合法性、充分性等。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同样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人民检察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案件的进展情况、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等,来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若批准,也会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保证方式。《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应当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第三个阶段是审判阶段,由人民法院负责。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依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等因素进行判断。如果认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会作出取保候审的裁定。同样,被告人需要按照规定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刑事诉讼法》为法院在审判阶段决定取保候审提供了法律依据,以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