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监视居住三年了都没找过我,这是怎么回事?

我之前被执行了监视居住,到现在已经三年了,期间办案机关一直没再找过我。我也不知道这案子到底啥情况,是已经结案了,还是还在侦查?我现在该怎么办呢?心里一直悬着这事,特别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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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视居住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也就是说,监视居住的法定最长期限就是六个月。 而你提到监视居住已经三年,这明显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期限。出现这种情况,可能存在多种原因。一种可能是案件已经侦查终结,但相关办案机关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没有及时解除对你的监视居住措施;另一种可能是案件遇到了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证据方面存在问题等,但无论如何,超期监视居住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你可以主动联系当初对你执行监视居住的办案机关,询问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为何超期未解除监视居住。如果办案机关确认案件已经处理完毕,他们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及时解除对你的监视居住措施。若办案机关没有正当理由继续超期限制你的权利,你可以向上一级机关反映情况,或者寻求法律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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