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工伤的时限是多久?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现在打算去申报工伤,但是不太清楚申报工伤有没有时间限制。想问一下,申报工伤的时限是多久呢?超过这个时间还能申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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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伤的时限在不同主体申报的情况下有不同规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用人单位申报的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这里的30日时限,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履行义务,保障职工能尽快享受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也就是说,若用人单位拖延申报,在这期间职工产生的工伤相关费用就由单位自己承担。 然后是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报的情况。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是法律赋予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的权利,当用人单位不积极履行申报义务时,他们可以在1年内自行申报。不过要注意这1年的期限,超过这个期限,原则上就不能再进行工伤申报了,职工可能就无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遇到比较复杂的情况,比如涉及劳动关系确认等问题,申报时限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比如在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或者诉讼期间,工伤认定的时限可能会中止,等劳动关系确定后再继续计算。但无论如何,职工和用人单位都应该尽量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伤申报,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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