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满三年和不满三年分别提撤三还是提无效呢?
我有个关于商标的事儿不太懂。我发现市场上有个商标,感觉对我有影响。现在不清楚它注册多久了,我想知道如果商标注册满三年了,是提撤三合适,还是商标不满三年提无效合适呢?具体该怎么操作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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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咱们来解释一下“提撤三”和“提无效”这两个概念。“提撤三”,全称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意思是如果一个商标注册后连续三年没有实际使用,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这个商标。“提无效”,就是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当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时,比如侵犯了他人在先权利、存在恶意抢注等情况,就可以申请宣告其无效。 对于商标满三年的情况,一般是提撤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受理后会通知商标注册人,让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该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如果注册人不能提供有效使用证据且无正当理由,商标局将撤销该注册商标。 而商标不满三年,通常是提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例如,如果商标存在恶意抢注、违反禁用条款等情况,就可以在商标注册不满三年时提出无效宣告申请。 所以,判断是提撤三还是提无效,关键在于商标的注册时间以及商标本身是否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在实际操作中,要根据具体情况收集相关证据,按照法律程序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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