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商标无效宣告程序有哪些?

我之前申请了一个商标,最近收到有人要对我的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的通知。我不太清楚这个商标无效宣告程序具体是怎样的,想了解一下从开始到结束都有哪些步骤,会不会很复杂,对我的商标使用会有什么影响,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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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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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无效宣告程序是法律赋予相关主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商标使用秩序的重要途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商标无效宣告的程序: 首先是申请阶段。当商标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某注册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申请。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申请人需要明确指出该商标违反了哪些具体的法律条款,比如商标是通过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或者是与他人在先的商标权利冲突等。同时,申请人要提交书面的申请书,并说明理由,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如果是基于在先的著作权提出无效宣告,就需要提供著作权的相关证明文件。 接着是受理环节。商标评审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查看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等。如果申请材料存在问题,商标评审委员会会要求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只有当申请材料符合要求时,商标评审委员会才会受理该申请,并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进入答辩阶段后,被申请人会在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答辩。被申请人需要针对申请人提出的理由和证据,进行反驳和解释。被申请人可以提供自己的证据材料,证明该商标的注册是合法有效的。例如,被申请人可以提供商标使用的证据,如销售合同、广告宣传资料等,以证明该商标在市场上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之后是审理过程。商标评审委员会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的审查和分析。在必要时,可能会举行口头审理,让双方当事人当面陈述观点和理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会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作出是否宣告商标无效的裁定。 最后是裁定结果的执行。如果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商标无效,该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也就是说,从商标注册之日起,该商标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对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第四十五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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