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我申请了一个商标,现在想了解下这个商标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要是过了保护期限,我的商标会怎样呢,还能不能继续受到保护,需不需要重新申请之类的,不太清楚这些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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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的保护期限,简单来说,就是商标拥有者能够合法独占使用该商标的时间范围。在这个期限内,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享有排他性的权利,其他人未经许可不能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从商标局核准你商标注册的那一天开始,往后十年内,这个商标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在这十年期间,商标所有人可以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并且可以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不过,商标权的保护期限并不是固定不变且一去不复返的。《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简单来讲,如果商标到期了,你还想继续使用这个商标,就要在到期前一年办理续展。要是这一年没来得及办,还有半年的宽展期。只要在宽展期内办理好续展,商标就能再获得十年的保护期。但如果过了宽展期还没办续展,商标就会被注销,不再受到法律保护了。所以,商标权人一定要留意商标的有效期,及时办理续展手续,以保障自己的商标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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